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有关规定,2019年11月8日,建设单位在南昌市主持召开了江中置业新洪州项目商业区(紫金城商业区、住宅1-4期及紫金大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30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9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刘梦娟
单位地址: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379号紫金城写字楼A座19楼
联系电话:15907081704
电子邮箱:1358380100@qq.com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江中置业新洪州项目商业区紫金城商业区、住宅1-4期及紫金大厦).pdf
附件2:江中置业新洪州项目商业区(紫金城商业区、住宅1-4期及紫金大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江中置业新洪州项目商业区(紫金城商业区、住宅1-4期及紫金大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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