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麦格纳动力总成(江西)有限公司汽车变速箱制造辅助设施扩建变更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麦格纳动力总成(江西)有限公司汽车变速箱制造辅助设施扩建变更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麦格纳动力总成(江西)有限公司汽车变速箱制造辅助设施扩建变更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17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麦格纳动力总成(江西)有限公司汽车变速箱制造辅助设施扩建变更项目(一期)-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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