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有关规定,2021年6月,建设单位南昌东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南昌市东湖区主持召开了长巷村新农村自然村(起凤路)旧城改造安置房(长巷新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南昌东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7月9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 袁明
单位地址:南昌市东湖区腾蛟路26号688号
联系电话:1587917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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