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贵溪市城北村庄搬迁指挥部委托鹰潭贯通环保有限公司对贵溪市城北安置点地块第一阶段土壤环境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溪市城北安置点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贵溪市城北安置点地块位于贵溪市铜循环基地高速挂线以东、东西主干道以北的长塘周家附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4′18.96″,北纬:28°21′8.49″,该调查地块面积为108427.59平方米(合162.64亩)。
3、项目情况:项目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灌木园地,为了更好的对项目地块现状进行描述,项目地块现状分三部分讲述,第一部分为农田菜地区域,该区域现在仍用作农业用地;第二部分为山林区域,该区域一直以来均是山林用地;第三部分为采石场区域,现在采石场已停产关闭,处于闲置状态。
二、调查结论
鹰潭贯通环保有限公司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变迁情况、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快检、采集、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1年1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1年3月15日通过专家组长复核。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通过现场踏勘以及初步开展的区域土壤及地下水调查、采样分析综合调查得出贵溪市城北安置点地块识别的污染物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标准中的筛选值限值要求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所以项目地块为未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联系人:桂福林
联系电话:13006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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