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贵溪市东门街道办事处委托鹰潭贯通环保有限公司对贵溪市东门街道办事处——沿河村庄及周边农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环境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溪市东门街道办事处——沿河村庄及周边农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沿河村庄及农田区域地块位于贵溪市东门街道办事处,信江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7°11′45.48″,北纬 28°18′0.26″,该调查地块面积为 648084平方米(合 972.08 亩),主要包括洲上江家、洲上李家、沙垄村及农田。
3、项目情况:沿河村庄及周边农田区域地块一直为洲上江家、洲上李家、沙垄村及农田,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二、调查结论
鹰潭贯通环保有限公司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变迁情况、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快检、采集、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0年3月6日通过专家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根据现场快速检测XRF 仪器检测数据可知,地块内及地块周边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未超过《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表 1 中住宅用地筛选值;根据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未超过《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表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贵溪市东门街道办事处——沿河村庄及周边农田地块经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后确定为无污染场地,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相关环境标准要求。
联系人:郑开华
联系电话:133070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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