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抚州鳌系新材料有限公司兴建石墨烯浆料项目(一期年产石墨烯浆料400t/a,锂电池离子传导剂粉末200t/a,油性石墨烯油墨涂料100t/a,水性石墨烯油墨涂料200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2年11月5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根据《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抚州鳌系新材料有限公司兴建石墨烯浆料项目(一期年产石墨烯浆料400t/a,锂电池离子传导剂粉末200t/a,油性石墨烯油墨涂料100t/a,水性石墨烯油墨涂料200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5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2022年11月15日
抚州鳌系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意见202211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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